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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justify> 河南方大建設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對數字減影血管造影機進行國際公開競爭性招標。本次招標采用傳統(tǒng)招標方式,現邀請合格投標人參加該項目貨物和有關服務投標。
1. 招標條件
項目概況: 鎮(zhèn)平縣人民醫(yī)院擬采購數字減影血管造影機一套;
資金到位或資金來源落實情況:自籌,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的說明: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2. 招標內容
招標編號:2108-1742017GK003
項目名稱: 鎮(zhèn)平縣人民醫(yī)院數字減影血管造影機采購項目
項目實施地點:中國河南省
招標產品列表(主要設備):
normal align=center>*項序號 | normal align=center>*產品名稱 | normal align=center>*數量 | normal align=center>*簡要技術規(guī)格 | normal align=center>備注 |
normal align=center>1 | normal align=center>數字減影血管造影設備 | normal align=center>1 套 | normal align=center>懸吊式機架:11000W球管陽極散熱率;探測器DQE達77%;配備三維重建及類CT等高級功能 | normal align=center>交貨期:交貨期合同簽訂后90個工作日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并能承擔采購項目供貨能力和服務,生產企業(yè)須具有醫(y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代理商(經銷商)須具有醫(y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3.2、投標設備在國內銷售沒有不良記錄、沒有發(fā)生過重大質量問題或安全事故,同一型號、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報名;
3.3、投標人須提供針對本項目專項授權書及售后服務承諾函;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5 未領購招標文件是否可以參加投標:不可以
3.6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領購開始時間:2017年4月12日
招標文件領購結束時間:2017年4月20日
招標文件領購地點:鎮(zhèn)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健康路與雪楓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人民幣或145美元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17年5月11日09:30時(北京時間)。
normal align=justify>投標文件送達地點:河南方大建設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康寧路南、和諧路東德威廣場12層1211號)
開標地點: 河南方大建設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康寧路南、和諧路東德威廣場12層1211號)
6.評標結果將在中國國際招標網公示。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 鎮(zhèn)平縣人民醫(yī)院
地 址: 鎮(zhèn)平縣建設大道
聯系人:閆先生
聯系電話:0377-65974226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方大建設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康寧路南、和諧路東德威廣場12層1211號
聯 系 人: 李女士
聯系電話: 0371-85967760 0377—65659333
8.其它說明
8.1招標文件繳費方式:招標文件費必須由潛在投標人從基本賬戶轉入;
賬戶名稱:鎮(zhèn)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繳納賬號:1714 0240 2920 0027 752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鎮(zhèn)平縣支行
潛在投標人繳納招標文件費時,銀行轉賬單應注明***項目招標文件費,開標時提交銀行匯款回執(zhí)單,未按以上要求注明及交納招標文件費和提交銀行匯款回執(zhí)單或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后繳納招標文件費的,拒收其投標文件。
8.2 報名及開標所需提交的材料:
A、報名人出示身份證原件,提供復印件;
B、報名人出具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公司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C、其他材料 :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醫(y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供應商投標前三個月為企業(yè)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資金的憑證,供應商近一年內的納稅證明;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產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產品授權書,生產廠家投標產品的證明材料,醫(yī)療器械注冊證、醫(y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報名時提供以上資料的原件,同時提供以上資料的復印件1套(加蓋公章),資格文件不全者拒絕接收,本項目只接受現場報名。
注:證件原件是指原發(fā)證機關所發(fā)證件,掃描件、公證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彩噴件一律不視為原件,證件原件的復印件內容須與原件一致,否則不予接收。